國際 精選 香港國歌法生效 對國歌不敬者最重可判三年 2020-06-12 島小編 (圖片翻攝自網路) 分享見聞 香港立法會日前三讀通過「國歌法」,昨日由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簽署,並在今日即時生效,違者最重可判3年有期徒刑。 據港媒報導,未來若有人對中國國歌不敬,有侮辱,竄改歌詞或其他不當使用等,有罪定讞將被判處最高5萬港幣(約新台幣19.5萬)罰款,最重三年徒刑。 此外,香港教育局也會向中小學發出國歌教育指引,要求學生學習唱國歌以及國歌歷史及精神、奏唱國歌禮儀等等。 Tags: 中國, 香港國歌法 Continue Reading Previous zoom關閉紀念六四維權帳號 承認受中國要求Next 美參議員提「台灣防衛法」 阻止中國武力犯台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留言 顯示名稱 * 電子郵件地址 * 個人網站網址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、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,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。